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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综合业绩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时间:2017-04-28 10:17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135917078/2017-00025
发文日期
2017-04-24
公开日期
2017-04-28
文件编号
锡供〔2017〕1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合作社,公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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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综合业绩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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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综合业绩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总社五届十四次理事会和锡委发〔2016〕5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总社目标任务的要求,制定《无锡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综合业绩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扣“两聚一高”主题,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综合业绩指标和目标任务,通过对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综合业绩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和表彰奖励,明确导向、激发干劲,增强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

    二、考核对象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惠山区商务局,新吴区商务旅游局。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共分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服务体系建设指标、组织体系建设指标、社有企业发展指标、加强领导和推动落实指标五大类。

    (一)基本分值180分。具体分值如下:

    1、主要经济发展指标(45分)。销售总额(13分)、利润总额(13分)、资产总额增长率(6分)、所有者权益(11分)、项目建设(2分)。

    2、服务体系建设指标(55分)。农业生产服务(9分)、农副产品流通服务(12分)、农村连锁经营网络建设(7分)、再生资源回收(4分)、电子商务(12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9分)、农村合作金融服务(2分)。

    3、组织体系建设指标(45分):基层社(27分)、农民合作社(8分)、农产品经纪人培训(1分)、供销社联合社(9分)。

    4、社有企业发展指标(20分):净资产收益率(7分)、销售净利率(4分)、总资产周转率(4分)、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企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5分)。

    5、加强领导和推动落实指标(15分):市(县)、区党委政府出台贯彻锡委发〔2016〕55号文件的情况(3分)、基层社获得政府补助占本系统获得政府补助的比重(2分)、市(县)、区级社设立和使用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情况(1分)、综合改革成效及配套政策落实情况(3分)、市总社及上级信息采用情况(1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标纳入市(县)、区级党委政府考核(2分)、本系统获得政府补助总额(3分)。

    6、改革发展成功经验总结及在系统内推广情况。(加分项,最高加3分)。

    (二)有关指标解释

    1、农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率=市(县)、区当年农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个数/市(县)、区农村综合服务社总数。

    2、基层社乡镇覆盖率:将制定基于基层社乡镇覆盖率的计分系数,覆盖率越高,计分系数越大。

    3、农民合作社个数增长率:将制定基于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数量占当地农民合作社比重的计分系数,比重越大,系数越大。

    4、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中心为载体,以农机规模作业、农资集中采供、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农药统防统治、农村金融、农业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提供综合性、系列化服务。

    5、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一是“以农民为主体”。成员既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更要有普通农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农民以不同的形式加入。二是“综合性”。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劳务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提供综合性服务。三是“合作社”。建立健全治理结构,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还和按股份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收益。

    6、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体:以农业为中心,向产前和产后延伸链条,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将一二三产业融为一体。主要形态有: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业、农业观光旅游业、植物工厂。

    7、改革发展成功经验总结及在系统内推广情况:此项为加分项,获得加分的改革发展经验必须是涉及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和经营服务机制的重大创新举措,经市及市以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机构认可,至少在市内全面推广,且通过内部文件或公开报道在地方乃至全省产生较大积极影响。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四、考核方法及要求

    (一)考核采用从高到低评分方法进行。计分方法:采用目标任务计分和市(县)、区供销社(惠山区商务局,新吴区商务旅游局)排名计分相结合的办法。市总社下达目标任务、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超额完成部分加分(单一指标加分最高5分),完不成任务相应扣分。市总社未下达任务、指标的,按市(县)、区供销社(惠山区商务局,新吴区商务旅游局)排名打分,第一名得满分,其他相应计分。

    (二)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各单位的数据以统计网上直报和财会电讯快报数据为依据,并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会计和统计报表包含不了的内容,市总社专门设计《2017年无锡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数据和材料上报表》(见附件2)。于次年的1月5日前将数据报送市总社经济合作处。

    (三)考核年度内凡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奖励等次。

    (四)综合评定。市总社对各市(县)、区供销社(惠山区商务局,新吴区商务旅游局)上报的综合业绩考核申报材料进行评定和计分。

    五、奖项设置

    奖项设综合考核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

    市总社对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同时将表彰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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