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务(社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 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务(社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官网“政务(社务)公开”专栏上查阅。

  本单位信息分为三类,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及依照《国家保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1、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单位概况,规划计划,信息简报,工作动态,系统单位,城乡网点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相关目录。
  2、本单位的政务(社务)信息主要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开。
  3、本单位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一般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单位的办公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0号楼6楼;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10-81826950;传真号码:0510-81826961;邮政编码:21400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社务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1、受理申请机构

    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务(社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单位办公室。

    2、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无锡供销合作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务(社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单位电子邮箱。电子版申请表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本单位领取、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社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社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本单位政务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社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务(社务)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范围的或申请公开的政务(社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之申请人。
    本单位政务(社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附件二。
  3、收取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费、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诉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务(社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法人/

其它组织

   

 

组织机构编号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

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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