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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 11: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市社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市社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市社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

    调整补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市社政务公开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告诫。

    二、建立政务公开的审议制度

    成立市社政务公开工作审议领导小组,负责对市社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议,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应把握好一是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开、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三、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市社政务评议小组,由市社工会主要领导负责,市社机关党支部书记、各党小组长、直属党组织负责人组成。每年应组织1-2次以上的评议活动,并将评议情况报市社党委,促进市社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四、建立政务公开的反馈制度

    设立对外政务公开栏,并抓好落实和反馈,及时解答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市社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

    五、建立政务公开的备案制度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由市社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每期公开内容都应统一归档、保存备查。市社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应进一步深化认识,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提出—审核—评议—反馈”的程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备案、反馈等制度,全面提升市社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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