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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9-30 15:38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135917078/2017-00062
发文日期
2017-09-30
公开日期
2017-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经济,决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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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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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第二部分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1、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9-2、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供销合作总社体制等问题的批复》(锡政发[2001]13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锡政办发[2001]127号)文件精神,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全市供销合作总社社员社的联合组织和管理市级社社有资产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组织和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防汛物资及其他商品的经营活动。

3、研究或参与拟订有关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4、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依法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5、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协调社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指导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发展各类专业市场和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拓宽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服务的领域。

7、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

9、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和经济、技术、人才交流,进行合资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下设办公室、经济合作处、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和组织人事处。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6年,共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市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家,“三体两强”基层社3家,改造薄弱基层社7家,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宜兴大地春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无锡中东桃梨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等8个部委联合表彰为2016年度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无锡中东桃梨专业合作社“晏家湾”品牌荣获2015-2016中国合作经济年度成就奖 “30佳农民合作社产品品牌”荣誉称号;锡山“蒋建康”、宜兴“华汇”、江阴“苏之酥”品牌入选2016中国农产品好品牌百强名单。

1、抓住综合改革主线,立足解决“五个有”

(1)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

(2)明确了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五个有”(有组织、有人员、有资产、有服务、有平台)为切入点,有序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2、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典型引导“六服务”

(1)积极推进“田保姆”式大田托管服务。围绕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根据农民需要,开展“田保姆”式全托管服务和订单式服务,全方位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育秧栽插、施肥除草、统防统治、机耕机收、运输烘干等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

(2)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积极打造“网上供销社”。积极参与电商合作,开展区域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

(3)积极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有效解决农业发展“融资难”问题,加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4)积极推进农资物联网应用服务。在全国总社农资局的指导下,不断建立完善农资质量追溯系统、测土配方施肥系统、农作物病虫害查询诊断系统、农资企业智能管理系统和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地图系统“五大系统”。

(5)积极推进农民技能培训服务。继续发挥好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无锡工作站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基层“农民讲堂”的功能作用,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6)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特色服务。顺应旅游特色产业态势,整合城乡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资源,因势利导,大力拓展乡村旅游特色服务外延。

3、积极营造创业环境,经营管理“三向好”

(1)资产管理效益向好。苏南物业和永定桥商城两个公司秉承公开招租信息、公开招租程序、公开决策过程“三公开”工作原则,规范资产出租经营管理,与承租户签订廉政承诺书,获取社有资产收益和安全保障最大化。

(2)经营结构优化向好。三阳百盛根据商业行情及时调整结构和商品布局,发展品牌战略,注重营销策略,开发规划百盛网线上线下同步销售系统,开展一系列营销活动,带动了全年销售稳中有增。

(3)合作项目态势向好。投资参与的苏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项目整体推进有序;适时调整三阳生态“植物工厂”经营管理模式,由苏芽食品有限公司托管经营,示范效应得以加强;盘活利用皋桥仓库4300平方米社有资产,与壹家美食荟等4家企业合作成立的无锡联农优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市社本级首个电子商务企业。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编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09号);会计法、预算法等。

 

第二部分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1、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9-2、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收入、支出总计1343.59万元,比上年度1147.67万元增加195.92万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其中:

1、收入总计134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59万元,比上年度1147.51万元增加196.08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度0.16万元减少0.1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当年度无其他收入。

2、支出总计1343.5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2万元,比上年度32.81万元增加16.51万元,增长50.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长部分;农林水支出200万元,比上年度10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71.92万元减少71.92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增人增资追加部分在交通运输支出中体现;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3万元,比上年度878.05万元增加124.95万元,增长14.23%,增长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增长部分;住房保障支出88.07万元,比上年度61.70万元增加26.37万元,增长42.74%,增长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增长部分;其他支出3.2万元,与上年度3.2万元相比保持不变。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343.59万元,比上年度1147.67万元增加195.92万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59万元,占100%(见公开02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343.59万元,比上年度1147.67万元增加195.92万元,增长17.07% 。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其中:基本支出1343.59万元,占100%(见公开03表)。

(四)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5.92万元,增长17.07% 。基本支出134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2.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1.08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95.92万元,增长17.07% 。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见公开04表)。

(五)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43.59万元,与上年度1147.5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08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见公开05表)

(六)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59万元,与上年度1147.5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08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见公开06表)

(七)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39万元,与上年度1144.3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08万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见公开07表)

(八)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0.39万元,与上年度1144.3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08万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由2015年100万增加到200万以及工资调整增长部分。(见公开08表)

(九)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共计5.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2元、培训费4.9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1、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13.25万元,2016年度0,减少100%,原因是2016年度无出国(境);2、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5.75万元(其中运行费用5.75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0,减少100%,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3、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0.58万元,2016年度0.42万元,减少27.58%,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费用;4、2015年度和2016年度会议费为0,没有举办会议;5、2015年度培训费13.49万元,2016年度4.92万元,减少63.53%,原因是除日常培训外,2015年度举办全市系统业务能力培训两次,2016年度只举办普通党性和政策宣讲培训。(见公开9-1表)

(十)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共计5.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2元、培训费4.9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1、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13.25万元,2016年度0,减少100%,原因是2016年度无出国(境);2、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5.75万元(其中运行费用5.75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0,减少100%,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3、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0.58万元,2016年度0.42万元,减少27.47%,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费用;4、2015年度和2016年度会议费为0,没有举办会议;5、2015年度培训费13.49万元,2016年度4.92万元,减少63.53%,原因是除日常培训外,2015年度举办全市系统业务能力培训两次,2016年度只举办普通党性和政策宣讲培训。(见公开9-2表)

(十一)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2万元,与上年度3.2万元持平。(见公开10表)

(十二)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08万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万元(办公费3.79万元,印刷费0.43万元,邮电费3.08万元,差旅费11.33万元,维修(护)费 4.83万元,培训费4.92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劳务费 2.37万元,工会经费 4.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6万元。);2、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13.00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213.00万元);3、其他资本性支出0.4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9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度232.1万元相比增加18.98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增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8万元,减少支出因公出国(境)13.25万元、公车5.75万元、培训费8.57万元和劳务费11.29万元(见公开11表)

(十三)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无。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政府采购支出为零,比上年度2.74万元减少2.74万元,降低100%。(见公开12表)

(十四)其他方面

1、2016年度部门决算核查差异及调整事项说明

财决附01表资产情况表第33行面积因土地证未办好,决算报表概算400㎡,资产管理系统因无权证号未填报。

2、单位当年行政结余及项目结转结余及造成结余的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提供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政府教育事务职业教育中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政府教育事务职业教育中用于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款)其他教育费附加(项):指政府教育事务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房改政策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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