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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12 10:32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135917078/2018-00002
发文日期
2018-02-12
公开日期
2018-02-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经济,预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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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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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供销合作总社体制等问题的批复》(锡政发[2001]13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锡政办发[2001]127号)文件精神,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全市供销合作总社社员社的联合组织和管理市级社社有资产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组织和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防汛物资及其他商品的经营活动。

   (三)研究或参与拟订有关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依法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协调社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指导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发展各类专业市场和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拓宽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服务的领域。

   (七)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八)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

   (九)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和经济、技术、人才交流,进行合资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经济合作处、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审计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迈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要把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协调推进、精准发力。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总社部署要求,在筑牢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拓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提升社有企业竞争力、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经营网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把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推向一个新高度。

    (一)提升综合改革工作的政策效应。在各市(县)区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一地一议,组织开展专题工作调研,制订落实改革意见的工作指导方案,有力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平衡发展。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有效监管”的原则,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探索创新以社有资本投资管理为导向的、上下贯通的社有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基层社经营服务平台和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二)提升联合社“三会”制度试点成效。加强对“三会”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和为农服务。市社将加大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试点工作按照时序进度、按照改革试点要求逐项推进落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专项试点市(县)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协调争取组织、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配合,在与各有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完成“三定方案”编修工作,适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三)提升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按照补齐短板、夯实基层、提升水平、发挥优势的要求,立足基层社现状,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重建,建设综合性农民合作社、“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改造薄弱基层社,增强基层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为农服务功能。注重基层社参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注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生产、销售、信用“三体一体”综合合作,建立健全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代购代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有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

    (四)全面铺开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由于各市(县)区供销社的经济实力、发展基础各不相同,全市各个乡镇的农田面积、农作物种植也各具特色,因而要深入一线,发现能人,培育新业,积极寻求或深化符合各地实际的服务方式,明确经营服务主体和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办主体,制定投资、参办等工作方案。今年将进一步强化“典型引路,全面铺开,加强考核”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规模,全面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指标。

    (五)着力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供销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重要抓手,市社将继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围绕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根据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充分考虑农民能够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科学规划、合理筹建,使供销社建设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真正成为能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提供规模化、系列化服务的高效便捷的综合性平台。

    (六)做强做优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资供应、测土配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产品收储烘干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积极参与大田托管和土地流转,将服务链条延伸至农业生产全过程。一方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有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农机推广机构的合作,不断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加快农资物联网产业园建设。不断完善“农资物联网”产业园功能,加大建设农资配送中心、农资直销店力度,加强农资仓储物流网点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农资物联网产业化进程。按照全国总社农资局的工作要求,加大农资物联网应用和示范项目建设,全面做好农资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不断创新农资经营服务,积极推动农资销售服务与信息技术、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相结合。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39.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01.36万元,减少17.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保局统一支付以及取消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预算。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39.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39.2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3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36万元,减少 17.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保局统一支付。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预算总计939.27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6.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医疗保险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23.19万元,减少39.05%。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预算。

    2.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44.9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218.16万元,减少22.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保局统一支付。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58.1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9.99万元,增加33.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发放比例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支出58.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3.01万元,减少4.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提租补贴(项)支出79.3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员工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6.37万元,增长84.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发放比例增加;购房补贴(项)支出20.7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员工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64万元,增长47.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发放比例增加。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37万元,减少17.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保局统一支付以及取消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76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39.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27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39.2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28.5万元,占98.85%;

    项目支出10.76万元,占1.15%;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9.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1.36万元,减少17.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保局统一支付以及取消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3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201.36万元,减少17.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保局统一支付以及取消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预算。

    其中:

    1.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6.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医疗保险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23.19万元,减少39.05%。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预算。

    2.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44.9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218.16万元,减少22.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保局统一支付。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58.1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9.99万元,增加33.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发放比例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支出58.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3.01万元,减少4.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提租补贴(项)支出79.3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员工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6.37万元,增长84.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发放比例增加;购房补贴(项)支出20.7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员工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64万元,增长47.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以及发放比例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5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9.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36万元,减少17.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保局统一支付以及取消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28.5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5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62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9.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准备举办全系统素质提升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0.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9万元,降低21.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以及统计口径变化原因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3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3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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