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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4 10: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发布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的有力指导下,市供销合作社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实施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市供销社政务公开的贯彻落实,使该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社专题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意识和行为,不断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明确具体日常工作由市社办公室主要负责,并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相关业务培训, 4月底,我社派员参加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在厦门大学举办的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推进网站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我社认真组织开展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积极推进网站建设。并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单项否决、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情况”等方面要求,进一步消除网站空白栏、休眠栏、死链接栏,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我社各类信息,特别是政务信息,继续扩大影响,增加信息覆盖范围。2017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1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8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76件,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7篇。

    (三)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市供销社先后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从公开内容拟定、审批,到群众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使政务公开工作每个环节处理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保证了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公开行为的经常性。对于发布的信息内容,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职能处室认真把关,经市社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发布,做到责任明确,防止泄密。9月底至10月上旬,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办公厅第三方评估结果公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查漏补缺,认真全面组织自查和整改。2017年度,我社共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均按时限和规定予以妥善答复,未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着便民利民、能免则免的原则,未收取费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行业形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效能建设的一部分,涉及市供销社整体形象。为此,市社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市社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市社各处室、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思路上,实现“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实现“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以电视台、政府网站、报刊等为载体,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搞好宣传,广泛提升供销社的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不断提升供销社行业形象。7月下旬,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安装江苏政务服务网APP的通知》要求,组织市社机关全体人员安装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我社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我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审批职能,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率较低,对市政府网站信息的支持力度小,工作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水平也一定程度受限;二是工作制度体系尚不完善。尽管我社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相对健全,但专门化、具体化程度还不够高,对实践的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仍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市供销社将继续努力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争取更好的工作成效,将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http://coop.wuxi.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0-81826959)。

    附件:2017年度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2月24日

 

附件:

2017年度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1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1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未开通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未开通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未开通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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