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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30 19:53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135917078/2018-00046
发文日期
2018-09-30
公开日期
2018-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经济,决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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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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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供销合作总社体制等问题的批复》(锡政发[2001]13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锡政办发[2001]127号)文件精神,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全市供销合作总社社员社的联合组织和管理市级社社有资产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组织和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防汛物资及其他商品的经营活动。

3、研究或参与拟订有关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4、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依法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5、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协调社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指导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发展各类专业市场和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拓宽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服务的领域。

7、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

9、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和经济、技术、人才交流,进行合资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合作处、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和组织人事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为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总社重点工作目标,着眼全局,科学谋划,积极作为,奋力进取,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发展质量与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参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1家(其中联合社9家),建办市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家,建设农民综合性合作社3家,创建“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3家,改造薄弱基层社7家,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体10个,建成农资现代流通服务网点10个,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被表彰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最高荣誉称号。

一是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工作。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对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督查调研,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力推进落实。各市(县)区供销社积极开展调查摸底,深入思考和研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的有关事项,为起草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提供基本依据。

二是落实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试点。按照全国总社、省总社关于推进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要求,确定条件较为成熟的江阴市社、宜兴市社先行先试、引领带动,积极推进实行代表大会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着力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逐项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形成理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三是开展农民综合性合作社建设。按照省总社开展农民综合性合作社工作要求,把握农民综合性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综合性、合作社”的基本特征,按照合作制原则和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收益的要求,积极推动经济实力较强、管理运营良好、为农服务功能完善的基层供销社创办农民综合性合作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等合作,开展生产、生活综合服务。

四是加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紧扣“典型引路、全面铺开、加强考核”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着力组织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全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影响面、影响力不断扩大。2017年,全系统建成市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3个,总数达到6个。全市具有供销社属性的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大田托管面积10.45万亩,约为2016年服务面积5.5万亩的2倍。

五是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大力推动新型基层社的统筹创建和相对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积极开展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服务水平。按照“六有”标准实施改造提升,有效促进了基层社组织功能发挥、服务阵地巩固和经营业务拓展,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六是稳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加强与全国总社“供销e家”、省总社“地平线”平台业务对接,积极做好“中国农品网”,宜兴宜网电子商务平台县级运行中心、乡镇服务所、村级服务店和江阴村级“网上双代店”建设工作。

七是加快推广农资物联网应用服务。积极配合国家农资局做好农资物联网防伪和溯源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工作和推广示范应用,积极配合全国总社做好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做到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

八是积极开展多样化助农惠农服务。稳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配合市委农办、市农村商业银行免费担保,放贷基准利率“惠农贷”1607.9万元。积极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精选130余种特色农产品参加“2017海峡两岸(江苏)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注重发挥全国总社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无锡工作站、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基层“农民讲堂”功能作用,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二部分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jpg

 

第三部分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324.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44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调整增长和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1324.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24.1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9.44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调整增长和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减少。

2.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其他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324.1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困难人员慰问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在其他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各项社保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8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调整。

3.农林水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上年度拨付200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20.5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51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增加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148.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0.37万元,增长68.55%。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和补贴比例调高。

6.年末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0万元,本单位无年末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

(按照“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功能分类明细项,并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解释。)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本年收入合计132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4.1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本年支出合计132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1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24.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4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调整增长和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32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44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调整增长和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减少。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调整增长和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10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春节困难人员慰问补助往年列在其他支出。

2.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38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调整追减预算。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年末由农办预算划入。

4.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6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01万元,支出决算为5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追减预算数。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3.01万元,支出决算为7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和补贴比例调高。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基数增加和补贴比例调高。

(按照“公开05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的功能分类“项”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实际予以解释。)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4.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12万元、津贴补贴293.15万元、奖金184.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4万元、离休费89.99万元、退休费254.43万元、抚恤金0.6万元、生活补助5.18万元、医疗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53.02万元、提租补贴69.75万元、购房补贴16.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5万元。(按“公开06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4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9万元、印刷费0.02万元、咨询费2.2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16.63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培训费1.47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工会经费5.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7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100万元。(按“公开06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4万元,减少1.21%。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调整增长和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减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调整增长和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10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4.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12万元、津贴补贴293.15万元、奖金184.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4万元、离休费89.99万元、退休费254.43万元、抚恤金0.6万元、生活补助5.18万元、医疗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53.02万元、提租补贴69.75万元、购房补贴16.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5万元。(按“公开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4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9万元、印刷费0.02万元、咨询费2.2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16.63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培训费1.47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工会经费5.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7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100万元。(按“公开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出国;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无出国。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车编制;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车编制。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主要原因为车改后无公车;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车。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主要原因为当年无外事接待;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外事接待。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0.32%,比上年决算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基数低且本年度由于工作需要接待人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内供销社系统人员,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307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内供销社系统人员。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当年无会议安排;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会议安排。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21.81%,比上年决算减少3.4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培训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培训次数。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83人次。主要为公务员年度培训和系统统计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38万元,比2016年减少110.7万元,降低44.09%。主要原因是: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基金比上年度减少100万。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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