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8-11-21 10:05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135917078/2018-00068
- 发文日期
- 2018-11-21
- 公开日期
- 2018-11-21
- 文件编号
- 锡供〔2018〕3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合作社,保密,公文,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社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市供销合作总社制定完善了《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保密工作制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11月21日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提高保密工作水平,根据《保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保密工作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具体事务谁承办,保密责任谁承担的原则。
第四条 保密工作职责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社党委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
2、制定本单位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4、开展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查处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泄密事件;
5、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市社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推动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3、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4、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5、及时研究和部署本单位保密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三、保密主官的主要职责:
1、协助主要领导开展日常保密管理、监督和服务;
2、负责保密工作重大事项的具体组织、协调与保障措施的落实;
3、组织制定各项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4、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和签订承诺书工作;
5、落实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和技防措施;
6、负责对各类涉密载体的集中统一送销工作;
7、负责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做好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
8、组织日常保密检查,监督落实整改工作;
四、涉密人员的职责:
涉密人员是指本单位直接接触、从事与保密事项有关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开展工作;
2、积极参加保密培训,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3、服从保密主官的监督管理,及时落实各项保密工作安排。
五、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职责:
1、认真学习《保密法》及其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 2、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履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
3、服从市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主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工作安排。
第五条 业务工作制度
市供销社的保密工作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各负其责。具体业务工作制度如下 :
1、各级党委、政府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专门人员按“密级”进行登记、传阅、归档及清退。在此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办公室内勤和当事人负责,文件资料上交档案室统一归档后,保密工作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2、机关各类公文的盖章,有专人负责并由具体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登记批准并备案。
3、有关涉密会议,须保密的事项由会议参加人员负责。
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涉密资料和信息,如涉密数据及信息、干部人事变动、市管人事档案等,先由相关人员负责保密工作,相关人员只向自己所管辖的单位及人员提供相应的信息,不允许横向交叉提供。涉密档案上交后的保密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5、在计算机上管理的各类文件资料如需保密,应采取加密措施。
第六条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一)市供销社机关接受的“三密”文件、资料,由办公室内勤启封、登记、分送、清退、缴销。
(二)启封后发现 “三密”文件有缺损的,要立即与发文单位联系处理。
(三)登记“三密”文件,要将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来文标题、密级、份数及来文号码、分发对象登记清楚。
(四)分送出去的“三密”文件要办理签收手续。分送给领导的,由其本人签收;分送给有关处室的,由有关处室经办人签收。“三密”文件一般当天收回并办理注销手续。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三密”文件,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机密和绝密级的需经市社领导批准,办理相关借阅手续,限期归还。
(六)复印秘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机密件和绝密件不得复印。
(七)“三密”文件办结后,办公室内勤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移交或立卷、归档;无须立卷、归档的,由办公室派人监督销毁。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确定后,在明显部位做出标识,该机不得与互联网相接,存储或提取信息只采用光盘刻制。不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 U 盘,移动硬盘、软盘、闪卡等。
(二)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不得将私人移动存储器用于处理机关涉密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拷贝后带回家中处理。
(三)本单位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一律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后方可使用,使用人负责保管与平时保密安全检查,办公室定期对机关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作保密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涉密存储介质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五)建立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管理登记,凡涉密计算机的维修保养、更换、报废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涉密存储介质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定期检查。如有损坏须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第八条 公共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市供销社机关一切对外发布的信息(网站、微信、微博等),都需履行审批手续。
(二)市供销社发布公共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具体事务由办公室负责,并做好日常记录和台帐。
(三)各处室提交上网的信息,必须经过处室负责人审稿、办公室主任审核、市社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未经主要领导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