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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六部门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13:15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135917078/2019-00004
发文日期
2019-01-11
公开日期
2019-01-11
文件编号
锡供〔2019〕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农村,公文,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贯彻六部门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认真贯彻六部门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无锡供销集团、市总社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农业农村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8〕11号)和《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农质发〔2018〕12号),省、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贯彻落实的通知。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供销合作社在保障农村商品流通和安全有效供应方面肩负重要责任。市总社党委、理事会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主动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全力配合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保障农村优质食品和农产品供应。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农村食品经营管理水平。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打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发挥优质安全食品下乡带动作用,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治理的同时,一着不让地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强化经营管理环节和制度的把控;推进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努力在建设农村食品市场体系、保障优质价廉食品供应上作出更大贡献。

  二、迅速开展自查,确保经营食品安全可靠。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对系统所属食品经营网点、连锁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以及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基层社、合作社),特别是农村加盟店、村级便利店等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品类包括: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检查治理重点包括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形。检查工作要不留盲区、死角,查找工作漏洞,解决安全隐患,抓好问题整改,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过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和企业(基层社、合作社)流入农村市场。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细化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查找经营管理漏洞,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自查、检查工作,重点加强食品的进销货管理,严格食品质量控制,健全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确保经营食品安全可靠,把优质、安全食品送到农村、送进农户。

  三、发挥系统优势,助力构建农村安全优质食品供应体系。充分发挥全系统组织体系、经营网络优势和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市场化运营,整合利用基层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乡村经营服务网点。系统内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要积极开展连锁配送,发展农村超市、村级便利店和综合服务社(中心)等销售终端,不断扩大流通网络的覆盖面和辐射力。加大力度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保障农村优质食品和农产品有效供应,让质优价廉食品占领农村市场。

  四、加强工作联动,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各单位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部门)及负责人报市总社。要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向市总社、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和专项工作组报送工作信息和整治情况,于2019年1月22日前,向市总社报送专项整治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在各类食品经营网点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张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宣传标语;加强对经营企业和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引导农村消费者认清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提升其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春节将至,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农村消费的特点和需求,提前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优质品牌食品供应工作,确保数量和品种能够满足农村市场需求,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工作联系:市总社经济合作处,联系人:徐宁,电话:81826969

  附件:1.无锡市供销社系统食品安全和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

  2.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1月11日

  

 

  附件1:

  

无锡市供销社系统食品安全和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

  

  

分管领导

  

职能部门

  

具体负责人员

  

联系电话

  

 

  

 

  

 

  

 

  

 

  

 

  

 

  

 

  

 

  

 

  

 

  

 

  

 

  

 

  

 

  

 

  

 

  

 

  

 

  

 

  

 

  

 

  

 

  

 

  

 

  

 

  

 

  

 

  

 

  

 

  

 

  

 

  

 

  

 

  

 

  

 

  
 

  

 

  附件2: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3

  

 

  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4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5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公斤

  

 

  

6

  

 

  取缔无证生产主体

  

  

 

  

7

  

 

  取缔无照经营主体

  

  

 

  

8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9

  

 

  吊销营业执照

  

  

 

  

10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11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12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万元

  

 

  

13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4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15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值

  

万元

  

 

  

16

  

 

  商标侵权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7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8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19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20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

  

  

 

  

21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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