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六部门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13:15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135917078/2019-00004
- 发文日期
- 2019-01-11
- 公开日期
- 2019-01-11
- 文件编号
- 锡供〔2019〕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农村,公文,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认真贯彻六部门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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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六部门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无锡供销集团、市总社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农业农村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8〕11号)和《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农质发〔2018〕12号),省、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贯彻落实的通知。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供销合作社在保障农村商品流通和安全有效供应方面肩负重要责任。市总社党委、理事会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主动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全力配合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保障农村优质食品和农产品供应。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农村食品经营管理水平。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打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发挥优质安全食品下乡带动作用,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治理的同时,一着不让地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强化经营管理环节和制度的把控;推进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努力在建设农村食品市场体系、保障优质价廉食品供应上作出更大贡献。
二、迅速开展自查,确保经营食品安全可靠。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对系统所属食品经营网点、连锁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以及生产经营销售企业(基层社、合作社),特别是农村加盟店、村级便利店等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品类包括: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检查治理重点包括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形。检查工作要不留盲区、死角,查找工作漏洞,解决安全隐患,抓好问题整改,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过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和企业(基层社、合作社)流入农村市场。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细化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查找经营管理漏洞,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自查、检查工作,重点加强食品的进销货管理,严格食品质量控制,健全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确保经营食品安全可靠,把优质、安全食品送到农村、送进农户。
三、发挥系统优势,助力构建农村安全优质食品供应体系。充分发挥全系统组织体系、经营网络优势和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市场化运营,整合利用基层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乡村经营服务网点。系统内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要积极开展连锁配送,发展农村超市、村级便利店和综合服务社(中心)等销售终端,不断扩大流通网络的覆盖面和辐射力。加大力度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保障农村优质食品和农产品有效供应,让质优价廉食品占领农村市场。
四、加强工作联动,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各单位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部门)及负责人报市总社。要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向市总社、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和专项工作组报送工作信息和整治情况,于2019年1月22日前,向市总社报送专项整治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在各类食品经营网点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张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宣传标语;加强对经营企业和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引导农村消费者认清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提升其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春节将至,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农村消费的特点和需求,提前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优质品牌食品供应工作,确保数量和品种能够满足农村市场需求,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工作联系:市总社经济合作处,联系人:徐宁,电话:81826969
附件:1.无锡市供销社系统食品安全和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
2.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1月11日
附件1:
无锡市供销社系统食品安全和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
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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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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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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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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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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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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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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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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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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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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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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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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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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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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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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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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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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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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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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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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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取缔无证生产主体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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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取缔无照经营主体
|
个
|
|
8
|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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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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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
|
户
|
|
10
|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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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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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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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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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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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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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
件
|
|
15
|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值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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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商标侵权案件罚没金额
|
万元
|
|
17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件
|
|
18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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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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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
|
次
|
|
21
|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
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