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度市供销社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2021-01-05 10:12 来源: 中共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135917078/2021-00001
- 发文日期
- 2021-01-05
- 公开日期
- 2021-01-05
- 文件编号
- 锡供党〔2021〕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共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机关,公文,通知,共产党
- 内容概述
- 关于召开2020年度市供销社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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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锡组通〔2020〕57号)精神,结合市供销社党委年度工作部署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会议主题
2020年度市供销社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做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对照抗疫先锋的先进事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来进行。
二、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三、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贯彻落实市社党委部署要求和巡察审计反馈意见,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存在的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四、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在党员大会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六、抓好督导落实
市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将按照基层党建联系点分工,督导各自联系点的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有关情况及时与基层党建联系点联络员联系。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整改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市社党委备案。
中共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