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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06 14:43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135917078/2021-00006
发文日期
2021-05-06
公开日期
2021-05-06
文件编号
锡供〔2021〕2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合作社,机关,公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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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新吴区农业农村局: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工作的前沿阵地和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80号),进一步提升基层社的为农服务能力,根据锡委办发〔2021〕1号、锡委办发〔2021〕13号、锡委农发〔2021〕3号和锡供〔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全市基层社改造提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完成9个基层社改造提升任务,其中省级任务5个、市级任务4个,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改造提升对象

  (一)乡镇(街道)供销合作社,纳入系统管理的乡镇(街道)供销合作有限公司。

  (二)生存发展比较困难,自主经营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的基层社(供销合作有限公司)。

  (三)具备土地、房产等一定基础条件的基层社(供销合作有限公司)。

  (四)由于历史原因,现乡镇区域内的空壳基层社,且乡镇党委政府有改造提升意愿的。

  (五)没有较大历史包袱的基层社。

  三、资金支持

  (一)对象:2021年10月底前能按时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的基层社(供销合作有限公司)。

  (二)内容:围绕农业农民需求,新建、改造基层社所需的经营服务场所;添置经营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创办农贸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

  (三)方式:采取定额补助,实行先建后补。

  四、改造提升标准

  (一)有场所。即有经营、办公场所。

  (二)有为农服务经营能力。即能开展农副产品购销、农业社会化服务、日用品经营、农资供应、再生资源回收、电子商务、农村金融或养老幼教等一项或多项服务。

  (三)有人员。即有为农服务的相应经营管理人员。

  (四)有证照。即有工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的证照。

  (五)有标识。即办公、经营场所规范悬挂供销合作社标牌和“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准备阶段(5月20日前)。各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新吴区农业农村局要对照改造提升标准,认真研究和遴选改造提升对象,于5月20日前向市总社报送基层社改造提升申报表(附件2)以及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基层社基本情况、项目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市供销总社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9月下旬)。各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新吴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序时进度和责任人,高效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确保任务完成质量。

  (三)自查验收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于10月15日前将检查和资金使用材料报送市总社。市总社于11月上旬对市(县)区申报改造提升任务的基层社进行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基层社改造提升作为供销合作社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履行好为农服务职能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基层社改造提升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研究制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认真编制投入预算,做到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要按照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和有关项目建设规定,抓规范推进,抓时序进度,抓建设质量,确保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规范资金使用。省级任务申报补助资金要严格遵守《关于印发<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1号)要求。市级任务申报补助资金用要严格遵守《无锡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锡供〔2020〕27号)要求。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购置公务车辆及通讯工具、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基层组织建设无关的支出。

  联 系 人:经济合作处  方 娟

  联系电话:0510-81826971

  附件:

  1.2021年全市基层社改造提升目标任务表

  2.基层社改造提升申报表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2021年全市基层社改造提升目标任务表

市(县)区

基层社改造提升任务数

省级任务数

市级任务数

江阴

2

0

宜兴

2

0

锡山

0

1

滨湖

0

1

惠山

1

1

新吴

0

1

合计

5

4

9

 

附件2

基层社改造提升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基层社名称

 

改造提升内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2020年底基层社总资产

 

2020年底基层社所有者权益

 

2020年底基层社净利润

 

由供销合作社发工资的基层社工作人员数

 

是否有注册登记证照

 

是否具有土地资源等不动产权属证明

 

基层社管理模式

县级社实行人、财、物统管的基层社     □

下放乡镇管理的基层社               □

改制或新建为有限公司的基层社      □

预算投资额

 

完成时限

 

改造后该基层社具备哪些为农服务功能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简要说明历史包袱和遗留问题)

 

基层社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填写是否同意)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供销合作社:

(填写是否同意)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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