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4-11 10:22 来源: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135917078/2023-00006
- 发文日期
- 2023-04-11
- 公开日期
- 2023-04-11
- 文件编号
- 锡供〔2023〕1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经济,机关,通知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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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总社,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市总社各直属企业、机关各处室:
现将《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4月4日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市供销合作总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预期主要经济指标:全系统计划实现销售总额、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农副产品购进额、农产品电商销售额、快递配送营业额同比增长5%;报表利润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增长5%。(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配合部门:各直属企业,各县区供销社)
一、统筹做好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化担当,倒排任务,对标对表,强化举措,如期完成年度市委市政府、省总社,市社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完成部门: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供销社)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供销集团、农资公司)
3.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重视信息宣传和网络安全工作,树立典型,激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践行初心使命,争先创优。(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供销集团、农资公司,各县区供销社)
二、加强流通产业规划布局,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
4.强化农产品流通体系规划布局。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协调对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研究制定《供销系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意见》,强化规划引领,探索政策、资金扶持举措,合理布局、建设县域流通网络体系。(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配合部门:经济合作处、资产管理处,供销集团)
5.稳步推进“供销小店”建设布点。依托供销系统网络,在城乡逐步推进实体店布点建设,推动“锡品锡货”农产品区域品牌在锡城落地生根。今年计划建设一批村级供销社,把供销小店拓展到最基层一线。(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经济合作处、发展规划处,供销集团,各县区供销社)
6.积极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建好“无锡优质农产品展销服务中心”,引入电商企业进入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关键环节,带动各类经营网点实现线上线下农产品销售,推动基层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电商销售网络。(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经济合作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供销集团,各县区供销社)
7.打造供销流通商贸产业链。通过“开放办社”合作、共同开发项目等形式增强利益联结,双向拓展电商平台产品供应集采链与农业经营主体营销服务链。立足于供销社传统业务功能,积极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农村消费,服务农业全产业链,分步骤、分阶段,构筑城乡现代流通新体系。(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供销集团、农资公司,各县区供销社)
三、抓好组织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基层组织功能
8.大力完善基层组织体系。通过脱钩、删减、改造、扶持、整合基层组织,高质量建设一批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年内改造提升基层社4个,新建现代农业综合服中心4个,逐步夯实系统基层组织基础。(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各县区供销社)
9.有效整合四级供销资源。整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供销资源,在现代流通、冷链物流、再生资源回收等产业发展上实现整体布局,构建上下贯通的供销产业发展利益共同体。强化社员利益联结机制,围绕无接触消费、网红带货、直播营销、社区团购、消费合作等领域广泛开展试点,力争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供销集团,各县区供销社)
10.提升组织体系生命力。依托供销系统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逐步发挥特定功能,解决好农产品供应、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问题,筑牢城乡物资保供安全线,确保粮食安全。(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农资公司,各县区供销社)
四、大力拓展为农服务领域,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11.价值再造打造品牌供销。组织指导系统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组团开发特色地标农产品资源,孵化区域知名农产品品牌。围绕“创意、创业、创新”,深入发掘传统品牌、地方品牌的历史文化沉淀,讲好供销品牌“故事”,全年培育不少于35个供销品牌。(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供销集团,各县区供销社)
12.创新赋能打造智慧供销。积极发展“数字供销”,支持推动相关市(县)区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大数据中心,整合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基础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和统配管理。(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供销集团,各县区供销社)
13.优化服务打造绿色供销。加快构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统防统治、产品购销等多种服务。发挥供销社县、乡、村三级农资经营网络优势,持续推进农药统一配送和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工作,提升开展绿色生态服务的能力水平。(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农资公司,各县区供销社)
14.产销对接打造便民供销。以参股、控股、全资等方式投资农产品流通项目,以自营、加盟连锁、中心旗舰店等形式实现商业组织模式再造。突破“一县一域”“一家一店”思维定势,实现各级供销社纵向合作、各地经营主体横向联合,有力拓展冷链物流、生鲜配送、农产品集采、仓储超市、智慧农贸市场等服务领域。(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供销集团,各县区供销社)
五、积极推进实体项目建设,逐步壮大供销综合实力
15.加大老旧资产改造力度。加强对厨具市场、工艺路、高桥仓库等相关资产的论证改造工作,运用资本合作和政策手段进行加固改造、场地置换、股权投资等运作,通过项目建设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供销事业。(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财务审计处,供销集团、农资公司)
16.加大对上项目争取力度。积极申报省总社省补农业社会化和农村现代流通项目库入库项目,重点投资一批县级运营中心和乡镇服务平台,优先扶持供销社系统全资控股企业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辖区各板块项目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有效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牵头部门:经济合作处;配合部门: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各县区供销社)
17.筛选论证重点项目投资。重点推进江阴月城镇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项目的论证和参股工作,建设服务江阴、无锡北、常州南、苏州西北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供销集团)
18.加强社有资金集中管理。持续加强社有资金归集,进一步盘活社有企业长期沉淀资金,实现资金规模化效应,提升社有资金运营和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运作安全稳健,为实体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牵头部门:财务审计处;配合部门:资产管理处、经济合作处、供销集团、农资公司)
六、深化社企改革,持续推动社有企业健康发展
19.开展“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针对性解决社有企业总体“两金”占比过大、三项费用率居高不下、资产负债率偏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防范化解社有企业经营风险,增强社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和发展质量。(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财务审计处,供销集团、农资公司)
20.加强社有企业审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地,推进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有效堵塞社有企业管理漏洞。(牵头部门:财务审计处;配合部门:资产管理处、供销集团、农资公司)
21.优化社有资产运营模式。推动系统老旧资产择优置换购买新资产,引入新项目、新资本,有效实现系统内资产的保值增值。(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财务审计处,供销集团、农资公司)
22.规范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企业监管机制,加强企业法务建设,强化管理指标考核,优化绩效分配体系,设置奖励激励机制,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资产租赁平台化运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机关各处室)
23.推动社有企业深化改革。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推进社有企业与央企、国有企业的股权联结。在农产品销售、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再生资源等行业实现资金与项目的合作,开拓业务新领域,培育经济增长点,不断壮大社有企业实力,扩大社有企业影响力。(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配合部门:经济合作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供销集团、农资公司)
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4.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机关党总支、各直属企业党组织)
25.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立足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要求,真抓实干,重振供销合作事业。(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机关党总支、各直属企业党组织)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不断推动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法治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普法教育,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到边到位。(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机关党总支、各直属企业党组织)
27.加强供销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定期举办专题培训,提升系统干部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能力素质。坚持“开放办社”理念,广泛吸收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复合型人才,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供销干部职工队伍。(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办公室)